Tuesday, November 30, 2010

反思

昨晚照常下午五時到運動場練跑,練跑後應潘sir邀請到他家作客,因為他買了幾塊澳洲和牛。席間喝了一點清酒,帶著些許的醉意步行回家。一路上有點想著Zhita,結果傳了一個短訊給她:「突然有點想念妳...沒甚麼特別的...」回家後就沒有再看手機,洗澡後就跳上床睡著了。
今早起來,查看手機,有點意想不到,原來昨晚她回覆了我:「多謝你最近的關心...但係再花幾多心機...我都只可能當你係朋友...晚安」看到這段短訊,我呆了好一陣子,百般滋味在心頭的感覺。我開始反思,其實我到底為甚麼喜歡別人?為甚麼別人不喜歡我?為甚麼感情生活好像總是一蹋胡塗?為甚麼...為甚麼...很多很多的為甚麼。
聖經說:「愛是恆久忍耐,又有恩慈;愛是不嫉妒;愛是不自誇,不張狂,不作不合宜的事,不求自己的益處,不輕易發怒,不計算人的惡,不因不義而歡樂,卻與真理同歡樂;凡事包容,凡事相信,凡事盼望,凡事忍耐。愛是永不止息。(林前十三4-8)」這是一段有關愛的真諦的描述。不單單是愛情的愛,也是對家人朋友的愛。這一次的反思,令我回想起,李麗珊說過,在香港養育一個孩子成材要花三百萬元,那麼,我們作為子女的,到底還了多少給父母呢?當然,愛不能用金錢來衡量,那麼,在我們小時候生病時,父母偷偷為我們擔心落淚,忍著心痛仍照顧我們,那我們又用了甚麼作償還呢?「愛」,是不求自己的益處。那就是說,即使明知沒有回報,仍因為愛的緣故,不問回報的付出,那才稱得上是「愛」,因此,父母從來沒要求過子女償還甚麼。
我對Zhita的確是有喜歡的感覺,那是出於我對她的欣賞,那欣賞的程度,我愈是了解她就愈是增加。的確,世上沒有一個被稱為完美的人,然而,在德智體群美當中,「美」就是要我們學會欣賞別人。我不是說,但凡我欣賞的人,我就會喜歡上,但我很明白,如果我喜歡的人我不欣賞,那只是虛偽。「愛」,是不求自己的益處,回想起來,喜歡上一個人的確很容易,但要做到「愛」卻很難。我很希望自己可以學會這一個課題。
喜歡上一個人,甚至愛一個人,對其付出是必須的,而且,可以為自己所愛作出一點付出,也是一種幸福,要知道,關心與煩擾,只是一念之差。「愛」這個字,可以很沉重,也可以很輕鬆,我只是想單純地關心多一點我所喜歡的人,不問回報,因為「愛」是不求自己的益處。因此,Zhita喜歡我與否,並不是重點,重點是我對她是怎樣。
而我最怕的,是我的關心,會令別人感到煩擾,感到討厭,甚至回避...有些事情,有時候仍是要學會「在心中」就好了!

1 Comments:

Blogger tom lee said...

甘你最後考到消防嗎?那女孩有和你一起嗎?

January 19, 2015 at 4:23 AM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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